乌兰察布市2008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
  根据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纪要》(乌机编字<2008>6号精神及乌兰察布市《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制办法》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  一、招考单位、专业、人数
  (一)乌兰察布市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
  英语翻译:1名
  (二)乌兰察布市卫生学校
  医学专业教师:10名
  (三)乌兰察布市规划测量队
  规划专业:2名
  (四)乌兰察布市精神康复医院
  医学专业:5名 ; 护理专业:5名
  (五)乌兰察布职业学院
  教师20名 其中:
  车辆工程专业 2名,汽车检测方向;
  焊接专业 1名;
  机电专业 1名,机械设备维修方向;
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2名;
  数学专业 1名;
  英语专业 1名;
  计算机专业 2名;
  汉语言文学专业 1名;
  土木工程专业 1名;
  工程造价专业 1名;
  电子商务专业 1名,或计算机类;
  物业管理专业 1名,物业或房地产类专业;
  广告设计专业 1名;
  会计专业 1名,或计算机专业;
 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 1名,马铃薯方向;
  食品科学专业 1名;
  食品科学专业 1名,食品机械方向;
  (六)察哈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
  工作人员20名。先在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中选任,不足部分从社会公开招考。
  二、报考资格条件
  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;
  (二)市卫校医学专业教师,职院教师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(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),护理专业为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(有护士资格证书),其余专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;
  (三)年龄28周岁以下(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(1973年7月1日后出生)。
  (四)身体健康,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
  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相关要求
  (一) 报名时间:2008年6月15日---2008年6月30日
  上午8:30----12:00,下午2:30----5:30
  (二)报名地点:乌兰察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集宁区幸福大街47号)
  (三)报名要求:报名者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
  1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);
  2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  3、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,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;
  4、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;
  5、填写《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》。
  四、面试
  招考工作按照“自愿报名、公开竞争、择优录用”的原则,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
  (一) 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统一组织实施;
  (二) 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;
  (三) 招考结果统一在乌兰察布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布。
  五、联系电话:0474-8211805 8865617 8288605
  联 系 人:李卫东 刘利红
  网 址:www.wlcbrsrc.com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乌兰察布市人事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8年6月12日

附件: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